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立“城市體檢”評估機制的重要指示精神,順利推進我縣城市體檢工作,根據《省人民政府 住建部共建城市體檢評估機制推進城市高質量發展示范省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2021年度全省城市體檢工作的通知》(贛建示范辦〔2021〕1號)、《江西省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西省城市體檢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品質文〔2020〕3號)和《贛州市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贛州市城市體檢評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市品辦字〔2020〕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了實施方案。
一、《實施方案》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立“城市體檢”評估機制的重要指示精神,通過城市體檢,查找城市發展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存在的問題和短板,建立完善我縣城市體檢評估長效機制,開展細節整治,全面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質,改善人居環境,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高質量發展示范先行區建設。
二、《實施方案》工作內容
重點對城市建設領域十大方面、34 項重要內容、115項具體指標進行評估,同時結合我縣實際和發展特點提煉特色指標,形成“115+N”的城市體檢指標體系(具體指標見附件)。
(一)生態宜居。反映城市強度密度、空氣質量、水環境、開放空間、建筑節能、海綿城市等情況。主要對區域開發強度、城市人口密度、空氣質量、施工揚塵治理、水環境質量、藍綠空間占地、人均公園綠地面積、綠色建筑占比、海綿城市建設等指標進行評估。
(二)生活舒適。反映城市教育設施、醫療設施、體育設施、生活居住、健康養老等情況。主要對中小學服務半徑、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城市二級及以上醫院覆蓋率、公共體育設施建設運營情況、人均住房面積、老舊小區用地占地、千人養老床位數等指標進行評估。
(三)交通便捷。反映城市交通便捷性、公共交通通達性和便利性等情況。主要對城市道路網密度及布局結構合理性、公共交通出行、公交場站、停車泊位、停車場充電設施配置比例等指標進行評估。
(四)市政配套。反映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配套情況,主要對城市供水、污水治理、環境衛生、燃氣設施、供電設施、通信設施等方面指標進行評估。
(五)安全韌性。反映城市生活的安全水平,遇到暴雨、火災等突發災害風險防御水平和快速恢復能力。主要對防洪排澇、消防設施、避難場所、應對能力、公共場所安全、建筑安全等指標進行評估。
(六)風貌特色。反映城市歷史文化保護、城市風貌塑造以及地域特色傳承延續情況。主要對歷史文化街區保存完整率、工業遺產利用率、歷史建筑普查公布掛牌情況、城市設計覆蓋情況、城市風貌管控、城市國內外游客吸引力等指標進行評估。
(七)多元包容。反映城市對不同群體的包容能力。主要對公共服務覆蓋、生活保障、收入水平、無障礙設施等方面指標進行評估。
(八)城市管理。反映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主要對環境治理、違章整治、智慧管理、社區管理、管線普查等指標進行評估。
(九)創新活力。反映城市經濟活力情況。主要對新增就業人口中大學(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全社會R&D支出、非公經濟增長、高新技術企業數量、產業發展平臺、產城融合等指標進行評估。
(十)城市人居環境滿意度調查。反映人民群眾對城市人居環境質量的主觀滿意程度。主要為城市宜居性調查、居民自豪感調查,對外來人口歸屬感調查等。
三、體檢方式
通過城市自體檢、第三方評估、人居環境滿意度調查相結合的方式,科學開展城市體檢工作,客觀分析評價城市人居環境質量及城市建設發展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形成年度體檢報告。
四、《實施方案》工作步驟和時間進度
(一)工作準備階段(2021年5月-6月)
1.建立工作機制。成立工作小組,明確牽頭部門,建立部門分工協調配合機制。
2.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實施步驟、保障措施等。
3.確定體檢機構。委托具有從事實施評估相關工作經驗的第三方體檢機構進行城市體檢。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二)開展體檢階段(2021年6月-8月)
1.各成員單位對照附件評估內容進行自檢,準備好相關資料和情況說明,提供給第三方體檢機構。(2021年8月30日前)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各成員單位
2.依托體檢機構對115項具體指標、N項特色指標進行評估。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第三方體檢機構
3.結合指標評估結果,查找城市建設領域存在的問題和短板,并提出對策建議。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第三方體檢機構、各成員單位
(三)形成體檢報告(2021年9月-11月)
1.形成《城市年度體檢報告》(送審稿)。主要內容包括:
(1)城市體檢總體情況;
(2)各項指標現狀調查情況、與國家和省有關要求比對評估情況;
(3)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4)人居環境滿意度調查情況;
(5)對策建議等。
2.將《城市年度體檢報告》(送審稿)報至市城市體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聯合審查。
3.《城市年度體檢報告》(送審稿)審查完成后,修改完善形成《城市年度體檢報告》(正式版),經縣政府審定后,報市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四)報送工作總結(2021年12月)
對照《城市年度體檢報告》查找出的問題和短板,及時進行工作總結,并提出下一年度改進打算,報市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實施方案》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城市體檢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發改委、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城管局、縣統計局、縣工信局、縣教體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衛健委、縣城市社區管委會、信豐生態環境局、縣公安局交管大隊、縣水利局、縣商務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文廣新旅局、高新區管委會、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科技局、縣金融服務中心、縣大數據中心、縣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縣殘聯、縣消防救援大隊、供電公司、廣電網絡公司、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潤泉供水公司、中燃公司等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縣住建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城市體檢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督導、檢查等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縣住建局為此次城市體檢牽頭部門,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根據縣城市體檢指標體系,責任分工(具體內容見附件),全方位、多途徑采集指標數據,確保數據真實準確,配合專業評估機構開展相關工作。
(三)加強經費保障。為開展好本次城市體檢,形成較高質量的《城市年度體檢報告》,將聘請第三方體檢機構進行評估、分析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縣財政統籌安排城市體檢工作和城市體檢信息平臺建設資金,為開展城市體檢提供資金保障。
(四)強化督察考核。縣城市體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推進我縣城市體檢工作,并將城市體檢工作列入縣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工作年度考核內容,定期開展工作督促指導,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切實推進我縣城市體檢工作。
(五)做好成果運用。加強《城市年度體檢報告》成果運用,認真總結經驗做法,形成制度,建立具有量化指標、明確標準、清晰流程的城市評估測評工作管理標準體系,實現城市建設與管理由“突擊治理”向“日常監管”轉變,實現城市體檢評估工作成果長效化、常態化發展。